
廈門大學2017春季學期校際交流項目選拔通知(臺港澳第二批)
作者:點擊數:1243更新時間:2016-10-11
為加強校際之間的人才培養及交流合作,本著“優勢互補、平等互惠”的原則,廈門大學與臺港澳31所高校簽訂了交換生協議。我校2017年春季臺港澳校際交流項目選拔工作即將開始,第二批項目選拔通知如下:
一、選拔條件
1. 互免學費的交換生項目(簡稱“公費生”項目)申請人必須是在讀本科二、三年級學生(個別僅開放給碩士生的項目除外);自費研修生/訪問生項目(簡稱“自費生”項目)本科生、碩士生都可申請。碩士生務必事先征得導師和學院的同意。不論公費項目或是自費項目,交流結束后符合資助條件的都可獲得5000元資助。
2. 申請人必須德智體全面發展,成績優秀,綜合素質良好,積極參與各類社會實踐活動,富有組織能力、領導能力、溝通能力和服務社會的責任意識,并能適應在新環境下的學習和生活。
3. 愿意到各交流學校相關專業插班學習,期滿后返回本校繼續完成學業。遵守交流院校的規定,不于交流院校學期結束前提早返回,否則將無法取得交流成績單并承擔相應后果。
4. 家庭經濟條件許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費、學習期間生活費(按照當地的消費水平每月大概1500-2500RMB之間)、保險和醫療保險費及其它雜費。
5. 公費生于交流院校免交學費,自費生需向交流院校交學費。住宿費按照我校與交流院校的協議互免或自付。在我校學費必須正常繳納,在我校住宿按公寓辦要求辦理退宿或正常繳納住宿費。
二、選拔辦法
1. 凡符合條件的學生均可到所在院系報名,各相關學院經過篩選并向臺港澳辦提交推薦名單,學校臺港澳辦不接受學生個人的直接報名申請。
2. 各學院必須嚴格按給定的名額推薦候選人,超出規定名額的,臺港澳辦將拒收材料。
3. 各學院將推薦材料及名單送至學校臺港澳辦。臺港澳辦將負責審核申請資料,材料合格者將參加我處與教務處、學生處、研究生院組織的面試。
三、申請人需提交的申請材料:
1.出國出境交流項目申請表(須填寫完整,有系主任對選課計劃的意見)(紙質版、電子版);
2.相關英語水平能力的證明;(紙質版)
以上材料的請提交紙質版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兩份復印件)。
3、學院回執(電子版)
四、截止時間
請需要申請的同學于10月14日中午12:00前,將電子版材料發送至xwxyjy@xmu.edu.cn,紙質版交給各自輔導員。
另附國際處通知原文http://ice.xmu.edu.cn/showabroad.aspx?news_id=3876,內有各個學校的交流簡章,請自行下載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