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選派優秀本科生08-09年第一學期赴臺灣大學交流學習的通知(緊急)
作者:admin點擊數:1434更新時間:2008-04-29
請有意向且符合條件的同學將齊全的材料于4月24日上午11:30分前交至新聞傳播學院402李老師,逾期視為放棄處理。
各相關院系:
為加強兩岸之間的人才培養及合作交流,本著“優勢互補、平等互惠”的原則,廈門大學與臺灣大學簽訂了互相交換學生的協議。學校擬從在讀本科生中選派2名優秀學生于2008-2009年度第一學期赴臺灣大學交流學習?,F將有關選拔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拔條件
1、候選學生必須為本科二、三年級優秀生,德智體全面發展,成績優秀,在相關院系專業成績排名前10名;英語六級成績500分以上、雅思成績6分以上、托福90分以上或參加過學校海外英語學習班。
2、本次可以參加選拔的院系為新聞學院、生命科學學院、法學院、海洋與環境學院、化學化工學院及公共事務學院,各學院推薦1名候選人參加學校的面試。
3、有積極參與各類社會實踐活動的經驗,并富有組織能力、領導能力、溝通能力和服務社會的精神。
4、愿意到臺灣大學相關專業插班學習,期滿后返回本校繼續完成學業。
5、家庭經濟條件許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費(約3000元人民幣)、學習期間食宿費、書本費、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生活費及其它雜費,可向對方申請獎學金。
二、報名時間
截止到2008年4月24日,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選拔辦法
凡符合條件的學生均可到院系報名。各相關學院經過篩選推薦1名候選人(不接受學生個人的申請),于4月24日前將候選人以下材料送至學校港澳臺事務辦公室。港澳臺辦將組織審核并從中遴選2人,報學校審批。
a.個人詳細履歷(中文1份打?。?;(注明個人聯系方式)
b.個人交流項目申請表1份 (下載地址: 須蓋院系印章);
c.學生成績單1份(須蓋院系印章);
d.相關英語水平能力的證明;
e.學生證復印件
四、交換生的學籍管理問題
學生赴臺灣大學學習期間保留學籍。學校認可學生在臺灣大學取得的相應課程學分。返校后,由院系主任根據學生在臺灣大學取得的課程學分確定其頂替本校相應的課程學分。
交流項目聯系人:吳天喜
電話:218 7522 Email:txwu@xmu.edu.cn
港澳臺事務辦公室
2008年4月22日
主題詞:臺灣大學 交流 學生 通知
發:各相關院系